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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浩然:中国的宏观品牌和微观品牌发展不协调

    国家品牌是世界人民对一个国家所感受到的有形和无形价值的总和。与世界品牌强国和百年品牌相比,中国的国家品牌价值偏低和国家品牌形象偏弱,直接或间接影响了所有中国商品和服务的品牌附加值和国际化进程,这是一个严峻的形势。

    从纵向层次来说,可把品牌化事物和对象划分为两个层次、5大类型、15个细类(见上图)。两个层次是微观品牌(Micro-Brand)和宏观品牌(Macro-Brand);5大类型是产品(含服务、想法和理念等)品牌、个人(团队)品牌、组织(雇主)品牌、产业品牌和区域品牌;15个细类分别是纯公共产品品牌、准公共产品品牌、私人产品品牌、个人品牌、企业品牌、非营利组织品牌、机关品牌、第一产业品牌、第二产业品牌、第三产业品牌、社区品牌、地方品牌、城市品牌、地区品牌和国家品牌等。从横向协作来说,可划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以个人或社会组织及其族群为主要对象的品牌化,包括个人品牌、组织品牌和产业品牌等;二是以物为主要对象的品牌化,包括产品品牌和区域品牌等。由此可见,品牌的外延比较宽泛,相对而言品牌的内涵则较为贫乏。不管是从品牌内涵的认识角度,还是从品牌化事物的发展史,都比较清楚地表明:世界事物无论公私性质、历史长短、规模大小或区位优劣等,都可踏上品牌化创建之路。
    品牌化对象的梯形布局即微观和宏观品牌的层次结构,既阐明品牌理论研究和实践管理在本质上是一门微观的学问和模式,又表明品牌研究和管理也关注宏观行为。这种内在的梯度结构还揭示了品牌与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强调了品牌微观和宏观理论和实践取向互为综合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如图所示,宏观品牌通常具有显著的“公共性”特征,为此有人也称之为“公共品牌”;微观品牌大多数具有典型的“私有化”特征。总体来说,两者之间是相互促进和相互制约的关系。因此,哪一个方面发展滞后都会影响到另一个方面的发展,统筹协调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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