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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友根:腾讯“微信”商标遭“抢注”给江苏企业敲警钟


    李友根说,新《商标法》对此已作了一些调整。比如新法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他同时解释说,商标分为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腾讯的“微信”在未注册时也可被认为是“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但未注册商标并不享有专用权保护。
    同时,为了兼顾到在先申请人和在先使用人的权利,新《商标法》又增加这么一条:“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冯兴汉表示,在实际操作中,是否恶意抢注,主要还是看各方的证据。“比如,在先使用的一方,知名度如何?抢先注册的一方与在先使用者之间有无关系;比如曾是其代理人等?总之,一切都要看证据。”
 
    苏企商标保护意识亟待提高
    这些年,江苏不少企业都曾吃过商标被人“抢注”的亏。很多人都听说过“海澜之家”“男人的衣柜”,但几年前,外地一企业在先注册了“男人的衣柜”作为商标。最终,海澜集团花费数百万元,才将这一商标购回。
    汪洋作过分析,真正发生在个人之间的商标抢注纠纷并不多,主要是个人对公司、公司对公司的抢注纠纷较多。他还发现,个人对公司的纠纷,一般主观恶意较多,甚至一个人会针对多家企业抢注;而公司与公司之间的纠纷,有时就比较难以判断。
   “我们希望更多的苏企能够树立更强的商标保护意识,积极主动进行商标的注册和保护。”冯兴汉坦言,规模性企业或者成长型企业尤其要“营销未动,商标先行”,及时将好的商标注册保护起来。否则,一旦被别人先注册成功,那么你只能花钱买回来;或者接受别人的许可使用,但你每年都必须付费;再或者,你就再也不能使用这个商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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