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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爆的“瑞可爷爷”被指山寨版

    排1个小时队,买个蛋糕还要发微博“秀”一下。蜂蜜和巧克力口味的蛋糕,还要按单双号日期购买。你见过这么“拽”的商家吗?这家店叫瑞可爷爷の店。不过,近日有网友质疑其“海外”身份,称“瑞可爷爷”是模仿日本烘焙品牌Rikuro的山寨货,根本是新品牌,没有在台湾风靡多年。

  为了块蛋糕,一身臭汗排几个小时

  一个个金黄色的蛋糕,刚出炉,软软嫩嫩让人看得直流口水。在柜台前的告示牌上用繁体中文写着:每月单号日期,仅售卖蜂蜜味凹蛋糕,每月双号日期,仅售卖巧克力味凹蛋糕。

  店里有一台对外展示的液晶电视,不间断重复播放台湾综艺节目《康熙来了》。在节目中,知名主持人小S推荐了和松软蛋糕形成对比的“凹蛋糕”。节目介绍称,“凹蛋糕”因中间下凹而得名,切开后蛋糕浆汁像瀑布流不停。

  对于这样的美食,南京“吃货”们怎肯放过?当南京第一家“瑞可爷爷”今夏开业时,不少人慕名而来,边玩手机边排着长龙,一身臭汗一等就是几个小时,甚至还出现了常州市民开车来南京团购的情况。

  昨天下午,记者刚走进南京新街口地铁通道,一股浓郁的奶香味就扑鼻而来。在瑞可爷爷の店前,十几个人排队等候的场景吸引了来来往往市民的目光。采访中,不少市民向记者表示,为了一块蛋糕,已经排了20多分钟。一位王小姐告诉记者,没吃过,看到身边人都买了这个蛋糕在微博上发照片,我就想来尝尝。

  而一位已经购买多次的张女士表示,巧克力凹蛋糕热时入口即化,绵延柔密,醇正的可可和牛奶缠绵绕口,让人回味不绝。而蜂蜜凹蛋糕的内馅很液体,味道也很蜂蜜,这股甜上心头的味道,感觉就像是在奶油堆里滚了一圈的蜂蜜,既甜美又温润。

  其实与刚开业相比,瑞可爷爷新街口地铁通道店生意已经有所变弱。一方面是瑞可爷爷在水游城、河西万达开了分店,不少聪明、怕排队的南京人宁可开车走远路,购买搜索“凹蛋糕”。另一方面几家彻思叔叔蛋糕店分了瑞可爷爷の店的生意。

  “傍”名牌,“爷爷”“叔叔”不是一回事

  “瑞可爷爷”自今年8月进驻南京后,先后在新街口、水游城、河西万达等地区开设了5家店铺。在销售最好的时候,每家店铺的蛋糕销售额每天可以达到大几百个。

  不过,近日有网友表示,这个在全国开出多家连锁店的“瑞可爷爷RIKURO”实为山寨品牌,其名称、商标均与另一家日本的“Rikuro”蛋糕店雷同,只是日本那家店叫“叔叔店”,中国的却叫“爷爷店”。

  在日文单词里,叔叔和爷爷的发音极其相似,不过也不排除翻译过来时就翻错了或商家故意恶搞两种可能。经过调查,记者发现“瑞可爷爷”总部位于上海,由一家名为“上海瑞酷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

  同时,记者登录日本的“Rikuro”官方网站发现,显示的商标同上海瑞酷路公司的“瑞可爷爷RIKURO”商标、颜色和形状非常相似,但也有不同。日本企业商标LOGO老人头像领结较短,图像右下方的“Rikuro”字样为倾斜手写体。

  而上海公司商标“瑞可爷爷RIKURO”老人头像领结较长,“瑞可爷爷RIKURO”字样则居中位于头像下方,且为正体字。此外,日本企业“Rikuro”已经在其官网上明确表示,Rikuro在日本共有9家店,其中8家在大阪,1家在神户。而目前并未拓展海外业务。

  对于在台湾风靡25年之说,南京有网友表示在台湾念书,工作多年都没有听说过这个品牌。

  而记者查看综艺节目视频发现,小S在《康熙来了》播放历史上仅提及过凹蛋糕,并未提及过“瑞可爷爷RIKURO”品牌及其产品。
 改“生日”,涉嫌虚假宣传

  不少细心的市民发现,在“瑞可爷爷”蛋糕的包装上印有“since 1956”(源于1956年)的字样。而记者在其官方微博的介绍中看到,该公司是2010年在中国崛起的一家餐饮管理公司。同时,记者在上海市工商局网站的营业执照信息上发现,名为“上海瑞酷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6月,注册地为上海浦东。

  对此,记者联系到瑞可爷爷南京地区负责人胡先生。胡先生说:“这个事情我已经知道,我现在在开会。”随即,挂断了记者的电话。

  记者随后联系到上海瑞酷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只是表示,上海瑞酷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合法注册的公司。至于是否涉嫌虚假宣传一事,负责人不愿多谈。

  那“瑞可爷爷”的行为是不是涉及侵权呢?对此,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瑞可爷爷”的商标、名称、图案以及制作工艺等有模仿的嫌疑,但由于日本企业并未开拓中国市场,没有在中国市场上申报知识产权,所以“瑞可爷爷”相当于打了“擦边球”。

  同时,记者了解到,中国“RIKURO”已经通过国家商标总局的合法注册,即拥有营业资质。因此,即便认定“瑞可爷爷”存在仿冒行为,但是其商标、品牌名以及制作工艺均属于合法范围。

  不过,业内人士认为,即使其商标与品牌名合法,也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广告法》。其行为涉嫌违反“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而擅自利用《康熙来了》和小S做宣传,涉嫌违反《广告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广告主或者广告经营者在广告中使用他人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他人的书面同意。”消费者有权追究其责任、要求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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